山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4-04-01 作者:沈阳律师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执行。在进行赔偿计算时依据的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人身损害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具体数额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赔偿数额计算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除此之外,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本文链接: http://www.yn1sou.cn/744863.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宁波律师 永新律师 宿州砀山县律师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浙江律师 上海松江区律师 汝州市律师 金华律师 德州律师 杭州钱江新城律师 红谷滩区律师 武汉律师 杭州找律师 杭州上城区律师 郑州律师 常州律师 盐城律师 济南律师 十堰律师 湖州律师 象山律师 西安未央区律师 曹县律师 兰陵县律师 厦门律师 佛山律师 德州律师 哈尔滨律师 茂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