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员工撤销程序是怎样的,法律如何规定

时间:2024-04-15 作者:沈阳律师

劳动仲裁,负责处理劳动纠纷,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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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申请撤销劳动仲裁程序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应当撤销的,可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后审查核实裁决确实符合法定的撤销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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