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监护人的设立有几种方式

时间:2024-04-25 作者:沈阳律师

我国监护人的设立主要有四种方式: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委托监护和遗嘱监护。法定监护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监护人;指定监护则需要由法院等单位指定。若监护人确定存在争议,依据《民法典》,可由居民委员会等单位指定,不服可向法院申请。监护人缺失时,相关单位应担任临时监护人,以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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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监护人设立问题,常见方式有法定、指定、委托和遗嘱监护。选择时,应首先考虑被监护人的最佳利益。如有争议,可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院或相关单位指定监护人。同时,也可考虑委托可信赖的人担任监护人,或通过遗嘱提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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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设立方式多样。法定监护基于法律直接规定;指定监护需法院等指定;委托监护则通过委托合同实现;遗嘱监护则依遗嘱设立。具体操作上,法定监护无需特别程序;指定监护需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委托监护需签订委托合同并明确权利义务;遗嘱监护则需确保遗嘱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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